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工产业[2010] 第92号 根据有关规定,现将许可的汽车、摩托车、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(第209批)和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》(第9批)予以公布。 附件: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(第209批)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一日